中共中央、国务院: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

来源:     时间:2020-05-19 10:48:04     

  日前,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人才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科技人员等扎根西部。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中共中央、国务院: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如何让更多人才扎根西部地区,让更多高素质人才到西部地区服务,就需要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引导。对此,《意见》提出——

  努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西部地区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选拔符合西部地区需要的专业化人才,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科技人员等扎根西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允许退休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创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

  这其中,“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等,是平衡地区收入差距、留住人才的重要挙措;而“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等,则是为引进更多人才服务西部地区推出的灵活政策——兼职即可,又可以取得合法报酬。

中共中央、国务院: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

  上述举措的落地实施也有相应的政策支撑,2019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其中就提出,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一方面要通过收入补贴等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又要灵活地引进人才,就是为了让更多高素质人才服务西部地区,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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