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首轮集中执行行动

来源:     时间:2023-06-09 08:22:47     

 6月5日,芜湖法院组织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第一轮集中执行行动。芜湖中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靠前指挥,发出号令,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丹凌作动员讲话并前往镜湖区、鸠江区法院现场督导。行动当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15人次,执结案件52件,执行到位1285.9万元。

  清晨七点的芜湖雨势渐大,执行干警却战意正浓。随着芜湖中院钱明树院长一声“出发”令下,230余名执行干警冒雨前行,迅速出击,“惠民暖企”行动号角在江城大地吹响。

  市中院

  行动当日,市中院执行干警兵分多路,按照之前梳理的各项财产线索和执行计划,奔赴各地开展执行行动。

  一起涉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中,马鞍山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芜湖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装修款及质保金返还问题产生纠纷,经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裁决芜湖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5万余元装修工程款。因本案涉及款项关系着多名农民工工资,同时被执行人又是中小微企业,行动当日,市中院执行法官冒雨来到被执行人工作场所,上门对被执行人开展约谈。经过执行法官细致耐心的释法明理,面对法院温度与力度兼顾的执行工作,被执行人终于答应会在两周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并尽快履行相关义务。

  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冒雨来到被执行人户籍地所在的村庄,向村委会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生活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前往被执行人邢某家中。不巧其家中无人,执行干警便委托村委会及时转告当事人,尽快前往法院配合执行,以免对个人信誉造成影响。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市中院执行干警来到位于镜湖区某小区被执行人周某家中,发现其家中无人后,依法张贴腾房公告。

  镜湖区法院

  早上7时许,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镜湖区法院准时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第一轮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围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对长期逃避执行、屡次爽约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传、拘留、扣押等强制措施,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镜湖区法院在执行某银行与被执行人代某某、陆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代某某、陆某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拟对代某某、陆某某名下的抵押房产进行处置。在法院对拟拍卖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并告知两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仍未自行腾空并强占房屋。行动当日,镜湖区法院依法前往被执行人抵押房产所在地,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同时邀请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对本次腾空工作进行见证。

  某银行与陈某、邢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镜湖区法院立案执行后,通知陈某、邢某,并在抵押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一直未腾空。今年四月,执行法官上门查看房产状况并联系上邢某,邢某称房产原为婚房准备,但现在已和陈某分手,协议约定房产归陈某所有,一切房产相关事宜均由陈某处理,如需其配合,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终于通过其姐姐联系上陈某,陈某称次日到法院处理,可是后来执行法官再联系,已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多方联系仍无任何回音。行动当日,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开锁,腾空,对物品清点搬运后,更换门锁,张贴封条,为后续挂网拍卖做准备。

  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行动当日,申请执行人俞某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终于拿到拖欠了数年之久的赔偿款1万元,开心之情溢于言表。一个月前,俞某某一瘸一拐来到法院,经了解才知道其至今未能拿到任何赔偿,如今肇事者也下落不明。镜湖区法院及时将案件恢复执行,并通过生命树系统了解掌握被执行人住址。行动当日,将被执行人童某某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对其开展释法明理,一番开导下,童某某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并与赶来的申请人俞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童某某当场微信转款1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在两月内付清。申请人俞某某表示,镜湖法院对受残者的温情和关爱,对其权益的坚定维护,让他十分感动。

  鸠江区法院

  6月5日7时许,鸠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翠微带队并宣布出发,20余名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兵分三路,冒雨奔赴各执行现场。

  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将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土地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某国有企业,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未经产权人同意擅自将场地转租给六名案外人。行动当日一早,胡翠微院长带队指挥,前往开展执行工作。芜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丹凌现场督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胡翠微现场告知案外人相关权利义务并责令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在一个月内自行腾空场地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随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在现场张贴腾空公告。

  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涉标的达1000余万,执行法官前期已通过财产查控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未果,案件进入困境。行动当天,鸠江法院执行局局长组织另一组执行人员前往该被执行企业经营地。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及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组织下,就涉案问题详细深入探讨,找寻切实可行还款方式。经过协商,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人初步达成还款协议,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申请人徐某华与被执行人徐某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0年以装修需要为由向申请人借款32000元后,被执行人后承诺履行但一直拖延支付。行动当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址。在调解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双方系亲戚关系,因被执行人常年拖欠不还,申请人才选择法律途径维权。经过近一小时沟通协调,被执行人仍坚持无法支付,执行干警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送拘前体检,下一步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鸠江区法院共出警21人,出动警车5辆,进行线下调查9次,拘留1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3.47万元。鸠江区法院将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强力推进“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编辑:kx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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