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买卖交易需诚信 法院调解护公平

来源:     时间:2023-08-28 08:35:47     

 近日,肥西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因二手房、车交易所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有效维护了公平诚信交易的市场秩序,做到案结事了。

  原告金某与被告高某签订了一份售房协议,约定被告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派镇的一套回迁房屋出售给原告,出让价格为16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了全部房款,高某也将房屋交付给了金某。2022年11月,政府部门将上述房屋的房产证办理完毕,登记在高某名下。金某要求高某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高某消极应付不配合办理手续。金某向肥西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了案涉房屋。

  本案开庭后,肥西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高某表示至少补偿8000元才同意过户,金某表示只同意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法官询问被告高某索要补偿款原因,高某却含糊其辞,不能给出合理理由。法官根据本案的事实及当事人法律素养水平,对被告进行了适时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的宣传,但高某坚持要求先给补偿费再同意过户,调解陷入僵局。

  庭后,承办官再次向被告释明在买受人无违约责任情形下,出卖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以实现合同目的,并向其剖析违约可能要承担的责任。次日,高某打电话向法官表示放弃补偿费要求,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最终本案调解结案。

  2022年,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徐某从被告李某处购买一辆二手车,该车辆无重大事故、无泡水等。后双方分别履行交付车辆及支付车款义务。2023年,原告称其发现购买车辆为事故车辆,与被告多次沟通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桃花法庭承办法官受案后,仔细翻阅材料,研判此类案件可能涉及鉴定,进一步加重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便联系特约调解员介入该案调解。

  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原告称被告隐瞒车辆发生过事故的重大事实,使自己陷入错误认识才购买车辆,造成其经济损失,现在对方声称并不认可自己委托出具的第三方鉴定,也不愿返还车款及支付赔偿。随即,调解员与被告取得联系,在询问其基本事实后,告知其诚信交易的重要性及欺骗性交易的法律后果。被告表示愿意与对方调解,同意返还购车款,但希望能减少赔偿数额。

  为全方位了解案件事实,调解员组织双方到法庭现场调解。当天,案涉车辆也来到了法庭。调解员联合法官与当事人一起检查案涉车辆情况,详细询问当事人具体细节,并从诉讼成本、相关法律规定、车辆状况等多方面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返还购车款并支付2万元赔偿款,原告当场撤回起诉。至此,该案案结事了。

编辑:kx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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