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青县清州镇陈奎庄村自2018年9月村委会换届选举以来,村官“姚海涛把持基层政权,一手遮天管两委,违法乱纪无人管,乡镇对其视而不见敷衍塞责,引发村民愤慨。
2018年10月31日,相关媒体以《河北青县清州镇党委对村委会换届中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为题,报道了青县清州镇陈奎庄村姚海涛在2018年9月村民委员会换届操纵选举事件后,引起了青县县委、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2020年1月7日 相关媒体以《河北青县:一乡镇违规起用被辞“贿选村官”遭诟病》为题,报道了青县清州镇起用被辞贿选村官姚某涛的事件。然而姚海涛并未引以为戒,痛改前非,仍不加收敛,凭借上级的保护伞及裙带关系随心所欲,肆无忌惮的践踏法纪,
一、姚海涛、张静、姚传龙、姚传伟涉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和侵占村民捐款约5.8881万余元。
1、陈奎庄村2020年修建排水管道及清除建筑垃圾工程,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严重不符。合同工程总造价为439166.1元,实际工程总造价为380284.6元,仅下表三项就贪、占58881.50元。
序号合同中实际中单 价差 额
1拆除路面1680米拆除路面6.75平米2.84元4752.03元
2塑料管长度为1600米实际施工用1361.7米138.78元33071.27元
3砌筑井60座.尺寸1000*1000*1200.厚度240勾缝抹面1:2砂浆.单价961.17元/座砌筑井尺寸1000*1000*800.厚度240未勾缝抹面.单价610.20元
21058.20元
合计284489.40元225607.90元58881.50元
2、伪造发放村民11月份务工工资3930元,化为己有。
村民郭强在陈奎庄老矿长鞋厂工作,捏造为其用三轮清理垃圾29天日工资100元、发放工资3930元;村民赵德伟自己经营广告工厂,捏造为其干杂活9天、日工资170元、发放工资630元;村民赵长水经营自己的农资门市部,捏造为其用三轮清理垃圾4天、日工资100元、发放工资400元。还有其他人等。
二、陈奎庄在无村党支部的情形下,姚海涛以吸收张静、姚明炎、姚广振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没有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发展党员。那么姚海涛将张静、姚明炎、姚广振加入党组织是如何操作的呢?《党支部工作手册》发展党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对违反党章和细则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姚海涛、张静、姚明炎合谋操纵2021年2月的村支部换届选举。
姚海涛、张静、姚明炎利用拉山头,搞派别、搞承诺,托关系以上级领导为幕后,及贿选等手段操纵选举工作。
四、姚海涛等把持基层政权,不坚持党的领导,不发扬民主,党员、村民代表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不传达、不学习,蔑视党员、村民代表,村内事务不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协商,独揽村政大权,独断专行。就陈奎庄村2020年修建排水管道及清除建筑垃圾工程为例,没有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协商,工程账目没有公布与众。该工程至今没有彻底竣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姚海涛、张静、姚传龙、姚传伟擅自搞假验收且工程款已结清。
姚海涛等目无法纪,其违纪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集体的财产权、基层民主权益,破坏了农村基层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及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基层政权岂容让其遮天,陈奎庄村民急迫请求各级党委、纪委对姚海涛、张静、姚明炎、姚广振、姚传龙等立案查处,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职务,广大村民在期盼!
通过查办腐败“村官”案件,有效遏制了农村基层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媒体将继续关注此事,并作出系列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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