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爆料,南安市美林街道庄顶村的村中心有一座“庄园式”的别墅,占地面积足足有十几亩,别墅呈坐北朝南式,周围以高近两米的围墙包围,院内建有一栋白色的7层主楼,另有一栋4层附属楼,靠庭院的西边一处数百平米的游泳池,沿西边的墙内建有数间车库大小的平屋,别墅占地面积超大,配置齐全。据读者爆料,该座占地10几亩土地的“庄园式”别墅是非法建筑。
而按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每一户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建房的面积不可以超过宅基地面积。建房不可以超过三层,总面积不能超过360平方米。
据了解,这处占地10余亩土地的“庄园式”别墅的主人是一个名叫周平原的当地村民,系其历经13年左右的时间方得以建成。周平原何许人,竟能超越规定,拥有如此超阔气的“宅基地”?其用地和建房手续究竟是如何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引发了记者的好奇。
图为周平原占地10多亩土地建“庄园式”别墅的鸟瞰地图
记者接获的材料显示,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早就已经认定该处所为非法建筑,期间,自然资源局曾多次对周平原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址在美林街道庄顶村用于建住宅的10余亩土地,地上的建筑自行拆除。并告知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南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别墅多次躲过全市对“两违建筑”的排查
据了解,周平原从2003年起,就擅自占用美林街道庄顶村十几亩土地建筑住宅及围墙,2011年,主体7层建筑结构完成,2014年附属楼完工,总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二栋建筑于2016年才完成内外装修。完工之际,适逢周儿子大婚,周平原广邀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等在其新落成的“庄园”别墅内为其儿子举办盛大的婚礼,当时宾客如云,仅婚礼的流水席就开设有上百桌,场面谓为空前。
知情人透露,周平原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违法占地建设住宅和附属楼后,2011年、2012年,2019年,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就三次对周平原发出《处罚决定书》,责令周平原退还非法占地,自行拆除地上的非法建筑,并对周平原处以罚款42000多元。
2014年,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明确提出,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其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拆除的。对2014年1月29日以来新增的“两违”,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
2021年1月,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 “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的通知
通知要求,“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对“两违”系统里已调查摸底尚未处置到位的“两违”积案进行“清零”销号。
蹊跷的是,周平原还住在“庄园”别墅内。他究竟用了什么手段,使得这一处非法建筑能够多次躲过泉州市和南安市的“两违”排查?他不仅没有按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自行拆除,反而在2016年内外装修完之后,聘请专业团队录制视频,高调宣传其豪宅,完全视法律于无物。
至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有没有依法申请南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抑或申请了而南安市人民法院至今没有启动强制执行或强制执行无果,不得而知。
法律人士:坚持农地农用,严守耕地红线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该人士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并且保持对新建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的高压态势,像文中所提的豪华别墅实属罕见,福建省人民政府还曾发布文件称:“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严守耕地红线。对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零容忍”,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这个周平原究竟是何方神圣,竟如此胆大,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然违反和抗拒执行国家“三令五声”对“两违”零容忍政令和地方行政机关已强令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而我们的法律和地方政府为什么在其历时13年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中又处处失控、步步失防,行政处罚决定至今无法执行,毫无权威可言,背后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此,记者将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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