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南县出台《商南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办法》,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办法》明确,商南县实施党委(党组)书记年终述法制度,每年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点评法治工作内容。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以镇(办)党(工)委和县委各工作机关、政府部门为重点,采取“条块结合、下点一级”的方式进行。法治建设方面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实行随机点评,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实行专题点评。
《办法》规定,在点评法治工作中,商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点评预告,党委(党组)书记围绕点评内容,深入调研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推进措施,形成述法报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被点评单位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并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召开点评会议,按照好、中、差不同类型,选择有关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会议述法,其余党委(党组)书记书面述法。根据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指出的问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整改通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被点评单位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