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福建武平县强.制拆.迁毁了女农场主乡村振兴梦》文章引发网.民围观,对“全国林改第一县”非法强.拆破.坏林下经济模式和乡村振兴致富之举,表示质疑和差评。
2020.年11月19日上午,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武平县城市管理局、平川街道办出动工作人员100余人,在未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办.理征收补偿登记的情况下,强行将正在采平菇和生产菌棒的工.人殴.打、驱赶、带离大棚,随即用铲车、挖掘机拆.除食用菌种植大棚,将棚内尚未出菇及正在出菇的菌棒54900袋、生产材料及生产菌种毁坏。
2021.年11月12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闽О823行初7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武平县城市管理局、武平县人.民政.府平川街道办事处2020.年11月19日对原告武平县俊达家庭农场食用菌种植大棚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令农场主气愤的是,旁边老机砖厂和俊达家庭农场是同一个公.司评估的,机砖厂评估地面附属物赔偿是十一万元,竟然得到了赔偿八十余万元。而红线内俊达家庭农场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评估是十八万元,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房建筑物材料等评估有十多万,两项合计达三十四万元,最终才得到赔偿了八万余元,简直是天壤之别。
经调.查,位于平川镇西厢村龙奄大路下的俊达家庭农场,于2010年9月3日与西厢村村.民李某光、李某华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农村土地用于发展食用菌种植,租期15年。该农场以搬迁(原承包被征用开发中远上城房地产)补偿款39万元复投搭建食用菌种植大棚,购置灭菌炉等生产设备,雇.佣工.人继续从事食用菌种植生产。2017年2月10日,经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营业执照》,是一个成熟的合法的菌种大棚,每天都有二千元以上的纯收入。
据了解,平川街道办只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前后两天内将武平县鼓楼路(西环路至育才路)道路工程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大棚其它地面附属物35274元及凤尾菇菌包共19738袋补偿款合计87441元支付至王冬英的社保卡账户内。按照市场价值,正在出菇和尚未出菇的食用菌菌棒就达五十多万,三十多万原材料已经报废,还有厂房管理房以及各种基础设施都被毁坏,造成俊达家庭农场经济损失达2441355元。农场因非法强.拆倒闭后,尚拖.欠银.行贷.款私人借贷高达一百多万。这些损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竟然不管不问。(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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