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成功又反悔,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公信力遭质疑

来源:日报讯     时间:2022-08-24 11:28:16     

  近日,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盼奥通过媒体反映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自然资源局言而无信、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祥云县营商环境的问题。举报者韩盼奥称,他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举报者韩盼奥提供的内容如下:2021年12月7日,祥云县自然资源局经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委托祥云县土地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发布祥县收储告字【2021】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对位于祥云县普淜镇易康村委、楚大高速公路两侧的零售商业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修理库)挂牌出让,两块土地编号为PPZ2021-03、PPZ2021-07。

  竞买资格及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除法律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祥云县土地储备中心公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上载明:网络竞价结束以后,我中心对竞得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祥云县土地储备中心公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约定的时间缴纳保证金和相关资料,并通过竞拍资格审查。

  2022年1月6日,网络竞拍结束,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973845.00元的价格竞得编号为PPZ2021-03的地块;以956280.00元的价格取得编号为PPZ2021-07的地块。

  随后,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为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要求:竞得人(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于2022年01月21日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祥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2022年2月10日前后,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依据确认书的要求多次与祥云县自然资源局的领导进行沟通,要求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内容完善后续手续,尽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料祥云县自然资源局突然变卦,于2022年2月14日向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提供商务部门加油站建设批复或意向性同意建设加油站意见的函》,函件内容如下: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云南中油云岭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祥云普淜服务区加油站上行线、下行线建设项目规划确认有关问题的批复》(大商复【2019】88号)和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祥云县PPZ2021-03号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祥自然资【2021】190号)、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祥云县PPZ2021-07号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祥自然资【2021】194号)要求,2021年12月7日我局面向社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公开出让的PPZ2021-03、PPZ2021-07两宗地,用地性质为加油站建设用地。结合地块进行加油站开发建设要求,现函请贵公司在15日内提供商务部门加油站建设批复或意向性同意建设加油站意见,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我局将终止本次交易。

  对于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上述函件的要求,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盼奥认为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如此做法是故意设置障碍反悔本次竞拍交易。因为在本次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压根就没有提及需要中标单位提供上述《商务部门加油站建设批复或意向性同意建设加油站意见》;本次竞标的是建设用地,而不是加油站,且在竞拍之前,加油站就已经建设完毕,如果说需要提供《商务部门加油站建设批复或意向性同意建设加油站意见》的话,应该是由加油站的建设单位云南交投集团提供才对。

  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盼奥认为: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突然变卦,言而无信,恶意设槛阻止本次竞拍交易,严重损害了祥云县政府公信力,破坏了祥云县乃至大理白族自治州的营商环境,连政府都言而无信了,以后还有哪个企业敢来投资呢?

  就在今年的5月31日,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计划要求:打响“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坚持政府说话要算话、承诺要兑现,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诚信立身兴业,打响诚实守信、说到做到的“云南诚信”。

  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盼奥认为:《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中“坚持政府说话要算话、承诺要兑现,大力推进政务诚信”的要求在祥云县自然资源局这里就是一纸空文,祥云县自然资源局的如此做法,严重违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属于典型的顶风作案。因此,他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大理石白族自治州和祥云县领导的重视,依法依规地妥善处理此事,替河北中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讨还公道。

  来源:http://cn.rbxun.com/News/2/1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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