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珠海市拱北迎宾路南路与粤海东路交汇处、距拱北往澳门口岸2公里左右的黄金地段,耸立着三幢43层、建筑面积达12.8万平方米,尚有一至四楼商铺不能销售、名为恒虹世纪广场的高档......
在珠海市拱北迎宾路南路与粤海东路交汇处、距拱北往澳门口岸2公里左右的黄金地段,耸立着三幢43层、建筑面积达12.8万平方米,尚有一至四楼商铺不能销售、名为“恒虹世纪广场”的高档商住楼。
熟悉该楼盘的珠海人知道,这楼盘原先名为“珠海世贸中心、希尔顿大酒店”,功能为商业的项目。
可是,不为人知的是:原先的楼盘项目名称却在当年珠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的里应外合操弄下,不但鸠占鹊巢,换了主人,改了名称,变了功能(由酒店办公变更为商场、住宅),增加了容积(由原来的80555平方增加到128000平方),更是酿成了珠海历史上特大的经济错案,弄权者因此获得的巨大财富,却是建立在掠夺他人合法财产的基础之上!
“恒虹世纪广场”魔术般的前世今生,离不开一个叫张再越的转业军人的血泪史——
张再越,祖籍湖南省怀化市,1976年参军,当年10月入党,后转业分配到黑龙江牡丹江市工作,官至处级。1990年,年仅32岁的张再越下海经商,从此开始,他便走上不一样的人生路,充满血泪,皆因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个副局长推向深渊!张再越自1992年3月在香港创立香港新世界实业集团公司,任董事长。当年8月与珠海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成立珠海新世界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珠海世贸中心、希尔顿大酒店”项目,项目投资全部由香港新世界实业集团公司负责。香港公司占合作公司80%股权,珠海供销社占20%股权(本股权后由新世界公司收购)。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再越,时年34岁的张再越踌躇满志,盼望大展宏图,成就一番事业。然而,其后所发生的一切人为变故,张再越蒙受了人生的重大挫折,遍体鳞伤,不但血本无归,至今还背负近2亿元债务,家财散尽,妻子离婚,走投无路。
一、投巨资建大项目遇金融风暴
1992年12月,“珠海世贸中心、希尔顿大酒店”项目正式谋划建设,从1994年2月开工建设,总投资高达5、3亿元,建成地下和地面共六层主体。到97年、98年、99年金融风暴,被迫停工。2001年项目拟复工建设。由于拖欠施工方中铁珠海公司2400万元工程款。施工方不愿退场。请求珠海市政府协调复工事宜。在市政府两次市长办公会议协调下
(附证据1: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珠海世贸中心项目原欠施工方北京中铁珠海公司2400万元,待工程建成再付给中铁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珠海市中院对该工程款下达保金裁定。随后,建设工程重新开工。但不久却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超低价拍卖事件,令张再越从此陷入无尽的深渊。
二、法官一手遮天,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异地拍卖一举“成功”。
2003年6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晓峰
(附证据2:张晓峰受贿、滥用职权罪刑事判决书),胆大包天,竟然瞒着合议庭和法院分管领导,个人私自制作执行书,罔顾市长办公会议达成的抵偿欠款共识,私自裁定拍卖执行珠海新世界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本房产项目。既没经合法评估,又没有履行正式拍卖程序,在非典期间委托北京一拍卖公司与所谓竞买人串通进行非法拍卖。将本值10亿元以上的房产项目以7760万拍卖给澳门新威骏有限公司,以造成拍卖“成功“的事实。其后,澳门第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粉墨登场,又与非法占有人珠海恒虹投资有限公司勾连,通过与当地政府相关领导和主管人员串通,瞒天过海、轻而易举地办理了“过户”手续。并且在时任主管领导批示下,把原先的“酒店、办公、商铺功能”变更为“商铺住宅功能”,且增加了47000多平方容积,本应补交2亿元地价的,却仅补交5千多万元了事!
不久,珠海恒虹投资有限公司拿着以7760万得到的本地产项目,重新评估价值为10亿元,并以该项目土地抵押从工商银行贷款了6亿元,就这样通过空手道的形式建起了现在所见的“恒虹世纪广场”,该“广场”一至四层近3万平方为商场未销售外,其余约10万平方米住宅销售3.5万元一平方起,销售回笼资金应达30多亿元!
本房产项目从“希尔顿大酒店”幻变为“恒虹世纪广场”,其中的猫腻,不言自明。
三、漫漫维权路,何日是尽头?
军人出身的张再越,哪能承受得了这个委屈与羞辱,从此走上了信访、举报、控告的漫漫维权之路,要求对珠海新世界房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赔偿。张再越主张本错案给新世界房产发展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20亿元!但维权的后果,除了张晓峰被以滥用职权罪被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外,对于因此给珠海新世界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事宜,一直悬而未决。
张再越历经近20年不断控告,上访,引起了全国人大、中纪委、最高检、最高法和广东省、市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下达批示,要求查处此这一特大经济错案,还珠海新世界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权益。
漫长的13000个日日夜夜,痛苦不堪、整日以泪洗面的张再越,从当年120多斤消瘦到目前的80多斤!
四 各级督办形同虚设,特大错案纠正阻力来自何方?
2014年7月18日,正在发愁的张再越,迎来一丝曙光。当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14)粤高法执监字第130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情况通知书
(附证据3:广东高法通知书)。该通知载明,最高法前后于2007年12月13日、2014年3月18日、2014年8月1日多次向广东高院发函督办要求立案监督。满怀希望的张再越,其后数十次找珠海市中级法院领导,恳切请求该院依法尽快协调处理该案。
而“恒虹世纪广场”发展商对于本项目的来龙去脉,应心知肚明,从而一至四楼商场不敢销售,珠海市房产交易中心也反馈说这四层因张再越的控告上级也不让销售。但对于切实解决对新世界公司的赔偿问题,却仍然遥遥无期。
如此特大的经济错案,出现在法制建设完善的珠海经济特区,且上级司法部门三令五申督导纠正而无果,令人难以置信!解决本案的阻力究竟来自何方?
正义已经迟到,但希望不会缺席!
(撰稿人:李矗、曾哲)
原链接:http://cn.rbxun.com/News/2/11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