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农民举报当地一公职人员贪赃枉法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来源:日报讯     时间:2022-09-06 16:48:46     

  编者按:近日,有媒体收到一位河南农名对当地官员的实名举报信,现转发原文如下:

  我叫岑占营,男,住杞县裴村店乡祁楼村40号。

  现我特举报河南省杞县副县级干部王永力,他利用职权强行把河南小康聚龙有限公司原桃花源送给段水威、李铁军二人所有,该公司法人岑廷生,整个公司及桃花源小区都由岑廷生经营,因在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向社会高息借贷上千万元,后因此事被杞县公安局立案,杞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集资罪判四年半。在此期间王永力借机以县政府名誉参于此事的处理,根本未经杞县县委和杞县人民政府批准,也没有任何相关政府文件和法院判决,更没有相关的司法拍卖程序,他私自将该企业拱手送给了段永威和李铁军。并利用一个在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备案,河南商报并刊登声明作废的公章来骗取政府的信任。

  事发之后我亲自找到王永力多次,他身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却做出最不负责,违心而不讲道义,不讲良心,任人唯亲的态度对待我们,他原话说:“你们反映的问题是你们个人之间的事,跟我无关。我不管公司公章是真是假,我不管股份来源是真是假,谁有能力谁干,谁干我支持谁,你有本事你也可以去干嘛!你可以到公安局去告他们嘛!你有本事可以去找他们合伙干”。他们没有半分钱的股份,都是岑廷生经营,我凭什么找他们合伙?王永力作为一个副县长,他目空一切,目中无人,自作主张,我行我素,对待农民投诉的回答不讲原则、不讲法律、不根据事实、不从解决问题出发,他根本不管别人死活,利用职权胡作非为,他直接参与小区内的经营和管理,他亲自与投资商(许昌奥中集团有限公司)答订协议,并让他亲姐夫承包工程,价格高出正常的一倍。先支持小区内的住户拆离,后台指挥有黑社会组织的打砸抢,非法侵占他人人权,严重违背党纪国法,像他这种人不把他绳之以法,杞县将不能解民忧、平民愤!

  为此,我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重视我反映的问题,尽快督导将有关人员依法查处,否则我或将受其打击报复,恳请早日把这帮害群之马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以避免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并挽回相关国有资产,因为那都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的血汗钱!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我完全为我的举报负责。举报人:岑占营

  原链接:http://cn.rbxun.com/News/8/1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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