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小区微信群里结识了自称是理财经理的黄某。黄某得知李先生购买过多份金额较大的保险产品后,声称有一款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投资产品,购买费用可以通过保险合同借款获得,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且不影响保险保障。持有期间内,每月可获得高于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的现金返还,到期后还可全额归还本金。李先生用保单借款购买了黄某推荐的“理财产品”,在收到了几个月的较高收益后继续进行了追加购买。半年后,当他发现收益没有如期到账去联系黄经理时,才发现早已被对方拉黑。
案情分析:本案中,诈骗人“黄经理”通过获取受害人李先生的信任骗取其个人信息,谎称与李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承诺安全无风险,再以高额回报诱导李先生用保单借款进行资金投入,并用短期的收益兑现吸引李先生追加资金,最终失联完成诈骗。
风险提示:
1、不要轻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或理财产品,避免掉入诈骗陷阱,接到此类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与家人商量,或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查证。
2、妥善保管保险单、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随意向他人透露,不授权与保险合同无关人员进行涉及保险合同的任何操作。
3、发现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保留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