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区:房贷断供引追偿 拍卖房屋促执结

来源:     时间:2023-01-11 08:25:32     

 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房产,顺利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18年1月,赵某向亳州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赵某以贷款形式购买商品房一套,赵某要按时履行还贷义务,并约定违约金。缴纳预付款后,赵某与某银行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按月归还本息,房产公司为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因资金紧张,赵某2019年底无法按时还贷,银行遂扣除房产公司保证金用于偿还房贷。为追偿代还的房贷,2022年1月,房产公司将赵某起诉谯城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赵某向房产公司归还贷款本息以及违约金共计16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房产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发现涉案房产为赵某名下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赵某沟通,告知其尽快偿还逾期的房贷,避免房产被强制拍卖。

  但是,赵某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历经一拍、二拍,最终赵某的房产在变卖最后一天以29万余元价格成交。扣除赵某拖欠银行贷款、申请人代偿费用及执行相关费用后,法院将拍卖余款退还被执行人赵某,顺利执结该案。

编辑:kx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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