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封丘:赵建文案涉蔬菜大棚基本农田“先征不补”的新闻调查

来源:中青法制网     时间:2022-08-26 12:44:58     

  8月7日,赵建文(男,汉族,1968年2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410727196802240658,河南省封丘县人,现住该县城关乡山里寨村村民,联系电话:17303738802)实名向记者举报:我在4.5亩属于自己的责任田搭建了四个钢结构大棚,以种植韭菜为主。但却被政府断水断电,打着“大功引黄调蓄工程项目”的名义“未批先毁”“先征不补”,我多次找封丘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被推到乡政府。直到今日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没有解决。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请求记者给予新闻监督。

  记者认真接待了赵建文,听取了他的口头和书面的陈述,阅读了他提供的豫国土资(2018)118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核意见》、自然资公开告知(2021)1491号《自然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豫劳社办(2008)72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赵建文要求公开兰原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占用土地性质的情况说明》、豫政(2016)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乡市封丘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新政文(2017)97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函(2019)42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封丘县大功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等,记者初步研判这是一起封丘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案涉“大功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工程中“先征不补”的违法案件,记者高度重视派员到实地采访。

  8月12日,记者来到了封丘县大功引黄调蓄工程现场并踏勘测量了赵建文被征的四个钢结构大棚已经被强制拆迁。

  记者首先调取了自然资函(2019)42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封丘县大功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节录):封丘县大功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未利用地转用已依法由你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同意封丘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19.6992公顷(其中耕地111.3961公顷);同意使用国有农用地0.0192公顷、未利用地0.4283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0.146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封丘县大功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用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按照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反馈制度的有关规定,征地批后实施情况报自然资源部。

  在封丘县城关乡山里寨村记者采访了赵建文(经录音整理):

  多年来,我们全家本份踏实、勤劳能干,以自家所拥有的4.5亩耕地(持有土地确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107272002250500014J)为基础,响应政府号召,瞄准封丘县蔬菜供应的良好需求,几年前,在自家责任田投入大量资金,搭建钢结构大棚,并选种了优质高产的经济作物韭菜,不仅满足了县城及周边的群众菜篮子生活需求,每亩一万多斤的产量收益也使得我们一家这些年生活无忧,此举也获得了政府的表扬。

  让人没有料到的是:几年前,当时以人工湖的名义征用了包括我的蔬菜大棚在内的同村及周边村民共计一千多亩耕地,时至今日,此次征地,县、乡、村没有给予我们任何有关此次征地的相关手续及补偿标准,所谓的征地工作,全凭着乡、村干部的口头传达,同地不同价、补偿标准不统一、不透明,给被征的当地村民造成了恐慌和混乱。对于我家来说:4.5亩的蔬菜大棚,不仅有地上钢构大棚附着物,更有经济作物,而这一切,在此次征地中,都被视为无物,不管不问、不补不偿。

  2019年3月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韭菜和邻居的八户村民种植的金银花、小麦等被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闲散人员三面挖断,同时还采用了断水断电的强制措施,使我们的蔬菜大棚和药材基地都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耕地被毁,家里多年来赖以为生的经济来源被强行切断。三年时间,我家的损失没有得到分文补偿,虽多次到县有关部门请求赔偿,均遭到拒绝,至今无果。

  毁地几年间,人工湖项目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而不敢继续,现在仍是这片地,仍是这个项目,却重新换了说法,改为引黄入流项目,换名不换实,胡弄上级。可不管怎么说,这个项目的征地手续不齐全,听说只批了约500亩地左右,却一古脑征用了我们山里寨村及杨徐村近2000亩耕地,村民一致要求乡、村干部给予出示相关征地手续和补偿标准文件,却迟迟没有出具。我们村与杨徐村相邻,补偿标准却不统一,乡、村干部口头传达:山里寨村的耕地每亩为5万2千元,地上附着物及经济林等没有任何答复,而杨徐村的耕地每亩补偿为9万多,所有的补偿标准和依据不明,失地村民的社保等安排不明确,这让大家怨言四起。

  此次征地,对于我家来说,损失巨大,一是损失了赖以生存的耕地,没有耕地,全家生活将无着落;二是先期投入的蔬菜大棚设施由于对附着物没有赔偿规定,将会不了了之。三是多年来成熟的蔬菜种植技术和稳定收益从此就会归零。这让我们全家都陷入无助和恐慌之中。即然是县里重点项目我们群众很是支持,征占地要有严格胡程序和补偿安置方案,不能让我们广大失地村民即流泪又流汗没有手续强行占地,让我们失地农民丧失生存权。因此,在此恳求:请你们给予我们帮助,让我们失地百姓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以解我们的生活困境。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主要分为5个步骤: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征地的实施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值得注意的是,市辖区政府虽然与县政府同级,但法律规定市辖区政府不能作为征地的实施机关。征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的国土资源局承担。征地的实施程序主要分为六个步骤:第一、发布征地公告;第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四,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五,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六,土地交付。

  记者现场电话求证了**大学**教授:赵建文案是一起严重的侵害其财产权的案件,本案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公布了《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但封丘县有关部门却“先征不补”暴力拆迁征占蔬菜大棚基本农田: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后果影响极为重大,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公然践踏。

  在赵建文家中他向记者提供了《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载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08)413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修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115号),经认真测算,现将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社会保障(养老保障)》费用标准公布如下。请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关于“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征地”的精神,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查工作。各地报批征地项目时,应将征地项目区片综合地价中社会保障费用的银行资金到账证明连同市政府有关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说明函等一并上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对记者说(担心打击报复): 2019年3月在赵建文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和邻居的八家村民种植的金银花和小麦被政府或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三面挖断,并采用了断水断电的强制措施造成赵建文等村民无法正常经营。直至三年以来赵建文的损失没有得到分文的补偿,赵建文多次到封丘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请求赔偿遭到拒绝。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推出“四个全面”,其中之一是“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提出“法律工作全覆盖”:要逐步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力、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来源:http://news.zhongqingfzw.com/2022/082626/815384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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