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市体育局印发《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辖区内无中风险地区且近一周内无社会面疫情的上海街镇,可有序开放室内体育场所。
通知中明确:分类开放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本市户外体育场所有序开放。所属街镇内无中高风险地区且近一周内无社会面疫情,具有良好通风换气条件的室内体育场所,经区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有序开放。利用地下空间的密闭体育场所继续暂缓开放。
此前,上海户外体育场馆以及部分市属、区属体育场馆,已对公众开放。
《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原文如下:
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体育发展,根据《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秩序总体方案》(沪肺炎防控办〔2022〕612号)、《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沪肺炎防控办〔2022〕654号),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体育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方案》(沪体办〔2022〕59号),结合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本市各类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
二、分类开放体育场所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本市户外体育场所有序开放。
所属街镇内无中高风险地区且近一周内无社会面疫情,具有良好通风换气条件的室内体育场所,经区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有序开放。
利用地下空间的密闭体育场所继续暂缓开放。
三、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压实属地、部门、场所、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守牢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本市体育场所安全有序运营。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做好辖区体育场所防控工作;落实体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做好备案工作,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各体育场所主体责任,体育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完善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核酸检测、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
四、基本防控措施要求
(一)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市区相关防疫政策规定,落实“一场所一方案”,包括防控工作小组、防疫措施、人员管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等,设置临时隔离点。体育场所应成立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组长,负责全面疫情防控工作。连锁体育场所还应指定单一场所的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体育场所应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细则,提高工作人员防疫意识和防范认知,强化公共安全卫生知识、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对于拟开放的室内体育场所,区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与指导。
(二)把好健身人群入场关
体育场所入口必须设置“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健身人群进入场所应当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核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