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涉儿童、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风险升高,交警部门提醒全市家长,务必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和出行风险防范。 假期出行,家长首先要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安全第一示范人。
2023年我市曾发生这样一起事故,在光明区南环路马田路交叉口,自行车闯红灯被小车撞击,受伤者为一名11岁的女孩。交警现场调查询问及回看监控视频发现,事发前女孩的父亲骑行电动自行车(拖挂一辆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在路口红绿灯处左转闯红灯。而在他身后约15米处,女孩骑着自行车按照父亲的路线行驶,闯红灯过马路,结果与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
这起事故中,女孩的父亲起到了十分错误的“带头”作用。“首先,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准骑行自行车上马路,家长未尽到监护人的应尽职责。还带领孩子一起骑行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带领孩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错上加错,最终酿成事故。”民警介绍。
交警部门提醒,假期期间,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牢牢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外出玩耍尽量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要在公共道路上玩轮滑、滑板车、玩具车和球类玩具等,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行时要戴好头盔等防护工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