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杨家群原村支书屡遭举报,举报者请求异地调查

来源:巨石信息网     时间:2021-07-04 10:20:11     

  前段时间,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杨家群原村支书张守凯屡遭村民、党员网上实名举报。

据村民张忠建、王学峰提供的张守凯涉嫌贪腐的新证据如下:

  一、2007年,杨家群村在长沙路(老保张路)的集体土地上建了一个加油站,时任杨家群村支书、杨家群工贸公司董事长的张守凯指示时任工贸公司总经理的侄子张忠辉、时任村主任张守存与其妻子朱爱美签订租赁合同,将该加油站以每年2万元的价格租给朱爱美,50年租金不变。朱爱美随后将该加油站租给张守凯的侄子张忠宽,每年租金为26万元,然后涨到30万元每年。张守凯如此操作,是在变相贪污村集体财产。

  二,张守凯的妻子是非农业户口,没有资格参加杨家群的集体分红,可是张守凯却违规让朱爱美在杨家群享受17960元的村民股份。

  三,2006年10月26日,张守凯以其妻子的名义注册成立青岛美凯达工贸有限公司,朱爱美占股份83.33%,张守凯占16.67%的股份。张守凯借着杨家群旧村改造的契机,由青岛美凯达工贸有限公司为杨家群的旧村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供应钢筋和门窗,张守凯涉嫌利用职权进行贪污,张守凯作为一名公务员,还违反了《公务员法》严禁国家公务员在企业或者营利性组织兼职的规定。

  四,2000年,张守凯知道杨家群要拆迁的消息,将杨家群油脂厂包括设备以13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张守凯老婆的侄子朱青山,该油脂厂当时的土建工程造价最低为120万元,这还不包括榨油设备。2021年,朱青山得到了46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张守凯如此做法,涉嫌贪污和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

  以上内容为张忠建、王学峰提供的张守凯涉嫌贪腐的新的证据资料并愿意对上述举报内容负责。

  2021年6月18日,举报村民张忠建、王学峰前往青岛市纪委信访办咨询举报案件进展,青岛市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答复称,关于他们之前举报张守凯涉嫌贪腐的问题,市北区纪委已经给与口头答复,近段时间提供的新证据,市北区纪委正在核实,让他们耐心等待。

  老党员张正钟(80岁)、张正铜(78岁)举报张守凯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以及其母亲曹氏房屋被强拆、母亲受惊吓含冤而死的问题。

  据老党员张正钟(80岁)、张正铜(78岁)提供的反映材料显示:他们兄弟姐妹共八人,父亲叫张忠桂,母亲曹素芳。全家人自解放前就一直居住在杨家群村45号,仅此一套房子,面积139.75平方米,早在1952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就为其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户主为父亲张忠桂。1983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对1952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统一换发为《宅基地使用证》,户主仍为父亲张忠桂。1984年1月26日,父亲张忠桂去世。

  199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准备再次对1983年的《宅基地使用证》统一换发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此时与母亲曹素芳一起居住在杨家群村45号老房子的是最小弟弟张正民以及妻子张美玲。在换证期间,恰巧母亲曹素芳住院治病,1983年的《宅基地使用证》就由弟弟张正民保管。接到村委换发新证的通知后,张正民就私下将1983年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户主张忠桂的名字刮掉,涂改成自己的名字张正民(事后从国土局调取档案后得知),并据此领取了崂集建字第6336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此时证上的户主为张正民。

  1995年,弟弟张正民去世。1996年,张正民的独生女病逝。其妻张美玲同年改嫁并离开杨家群村。

  2001年,时任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杨家群村支书、杨家群工贸公司董事长的张守凯,决定对杨家群进行旧村改造。得到消息的张美玲,立即拿着崂集建字第6336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向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婆婆曹素芳分割杨家群45号房屋财产。2002年9月8日,市北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如下:一、青岛市市北区杨家群45号房屋归原告张美玲所有;二、原告张美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被告曹素芳补偿款9600元。

  母亲曹素芳不服,随后上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维持原判。

  2003年的7月18日,张守凯就指使张美玲授权给杨家群村委,要求村委把老母亲的房子拆掉;张守凯还与张美玲达成私下协议,只要张美玲配合村委将母亲的房子拆除,就分给张美玲两套新房子。于是,在张守凯的操纵下,张美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母亲曹素芳搬离杨家群45号。89岁高龄的母亲,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再加上张守凯指使黑社会进行威胁恐吓,当场吓得大小便失禁,从此一病不起,于2003年10月28日含冤去世。

  2003年11月17日,是母亲去世后按照风俗过‘‘三七’’。当我们进家后,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张守凯为了逼迫我们拆迁老房子,竟然派人夜间到老房子里放火,我母亲生活起居的西间所有被褥被烧,正厅怀念堂摆放的花圈,客厅给老人准备过节用的烧纸、沙发、电冰箱、电风扇等全部被烧毁,当天我们摆放在院外纪念老人用的2个花圈,夜间又被烧毁。

  在老母亲去世后,杨家群村委还以该房影响工程进度为由,起诉我们弟兄四个。杨家群村委因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被市北规划分局下达了违法建设,责令停工通知书。被责令停工期间,张守凯协调市北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周六开庭】,用一辆轿车作为担保,申请先予执行老母亲的房子。

  针对张正钟(80岁)、张正铜(78岁)反映的上述问题,2021年5月26日,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给出信访答复意见书。内容如下:您提出的信访事项,经了解,1.关于您提出宅基地使用问题,已超出街道职权范围,建议您到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2.关于法院判决有异议的问题,属于涉法涉诉,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3.关于张守凯的问题,已进入纪检程序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4.关于您母亲受惊吓一事以及财产受损问题您已经报案,建议到有关公安部门反映;5.关于拆迁问题法院已判决房屋产权人为张美玲您表示无异议。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以上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对于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也给出信访答复意见书,老党员张正钟(80岁)、张正铜(78岁)表示不满意,认为该答复意见书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纯粹是敷衍上级领导检查。信访办本来就是一个政府依法受理老百姓诉求的机构,如果说这些事都与信访办没有关系,那么政府还设信访办这个部门干什么?信访办不应该如此推卸责任,而是应该将我们反映的问题涉及到那个部门,就把材料给依法移交过去才对。

  举报村民张忠建、王学峰、张正钟(80岁)、张正铜(78岁)认为:针对他们反映的张守凯涉嫌违法违纪等诸多问题,如果青岛市纪委继续将该案件交付给市北区纪委办理,他们担心市北区纪委无法公平公正地对该案件进行彻查。因为张守凯的儿子张忠乾是青岛市市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举报张守凯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中,有些事不可避免地会牵扯到张忠乾,因此,他们担心张忠乾利用影响力给纪委办案人员施压,影响案件的公平公正。他们希望能够将该案件提级调查或者进行异地调查,以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让广大村民信服。他们愿意对上述举报内容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责任编辑:李剑]

  来源:http://www.jscf8.com/Article_List.asp?ID=5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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